2.4.5细骨料进场后分批贮存和堆放,设备物资部通知试验室,试验室按取样频数分批取样并进行检测验证,试验部门按《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测验证的方法标准》(JGJ52-2006)中第4条规定分批检验,检验合格则由试验室向设备物资部、安质部提交报告后方可使用。
膨胀率<0.10%,直接用;膨胀率不小于0.10%且小于等于0.19%时;混凝土中总碱含量小于3.0kg/m3,且须进行抑制性试验,合格后方能够正常的使用;膨胀率≥0.20%,不得使用。
2.4.2细骨料的碱活性先采用岩相法检验无碱-碳酸盐反应。再采用砂浆棒法(快速法)进行检测验证,当膨胀率<0.1%时,直接用;当0.1%≤膨胀率≤0.19%时,混凝土中总碱含量小于3kg/m3,且须进行抑制性试验,合格后方能够正常的使用;膨胀率在0.2%及以上时禁止使用。我梁场的河砂不存在碱碳酸盐反应,且快速砂浆棒法膨胀率为0.02%,碱活性合格。
2.4.3首批进场的细骨料一定要进行全项目检验,全检项目为:筛分、细度模数、云母含量、含泥量、泥块含量、轻物质含量、有机物含量、吸水率、坚固性、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氯离子含量、碱活性;其中碱活性、氯离子含量指标由制梁场试验室委托铁道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铁道建筑检验站或桥梁与基础检验站进行检测验证,送样数量为20kg。
2.4.1细骨料选用新农砂厂生产的天然河沙(中砂),要求级配合理、质地均匀坚固、吸水率低、空隙率小。其各项指标均符合《客运专线预应力混凝土预制梁暂行技术条件》(铁科技[2004]120号)、科技基[2005]101号《客运专线高性能混凝土暂行技术条件》及JGJ52-2006《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测验证的方法标准》的要求。每批不大于600t或400m3同厂家、同品种细骨料,有必要进行进场抽验,任何新选货源或使用同厂家、同品种、同规格产品达一年者,进场全面检验。每批细骨料进场均按要求做检验验收,级配符合表2.4-1要求;技术指标及检验频率符合表2.4-2要求。
2.4.6.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一样的部位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2.4.6.2从汽车上取样时,从不一样的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日常检验及复检,各项性能指标都符合本细则的相应类别规定时,可判为该产品合格。
砂的运输、装卸和堆放过程中,防止离析和混入杂质。砂的使用遵循先到先用的原则。注意区分待检砂与合格砂。
表241级配要求0表242细骨料检验指标及频率检验项目规定要求筛分符合级配要求吸水率20细度模数2630泥块含量01坚固性质量损失率8na2so4溶液循环浸泡云母含量05轻物质含量05有机物含量比色法颜色不深于标准色检验项目规定要求备注10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05折算成so3以质量计11cl含量002岩相法无碱碳酸盐反应快速砂浆棒法膨胀率010直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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